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479

479.启10:8.

479.启10:8. “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表天上来的命令,他们要将关于主的这个教义提取出来,但约翰要显明,在那些“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人被除去之前,它在教会将如何被接受。又与约翰说话的“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就是对他说“七雷所说的事要封上,不可写出来”(第4节)的那个声音,“七雷所说的事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关于主的教义不会被接受,直到那些“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人被逐出灵人界,因为在此之前该教义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参看473节)。事实的确如此,约翰通过接下来“吃尽小书卷”显明了这一点。“小书卷”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参看469,472节);“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465,47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