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477

477.启10:7.

477.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就是他要吹号的时候”表对教会状态的最后审查和显明,若主不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必灭亡。“吹号”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属教会之人的生命状态,因而审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参看397节);由于有七个天使吹号,所以“第七位天使发声”就表示最后的审查和显明,以表明若主不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即将灭亡;“不再有时日了”就表示这个教会即将灭亡(476节),而接下来的话则表示主将要建立一个新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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