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443.“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14节),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从主出于属灵天堂向那些要去审查并显示之人发出的命令。“声音”表示神性的命令;“金坛”或“香坛”表示属灵天堂(277,392节);坛的“四角”表示它的能力(270节);在此表示接下来所说的释放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使者的能力;持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表示这项职责由那些审查并显示这些事者来担负(442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