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412

412.启8:12.

412.启8:12.“第四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明那些持唯信宗教信仰者当中的教会状态,他们陷入虚假的邪恶和邪恶的虚假。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不过当以属灵之义来理解。“吹号”在此表示审查并显明,如前所述(398,402,4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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