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407

407.启8:10.

407.启8:10.“第三位天使吹号”表在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情感和接受方面,审查并显明那些持唯信宗教信仰者当中的教会状态。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事可以证实,不过,这些事当以属灵之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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