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377

377.“他向我说,

377.“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表他们就是那些经历过试探,并与邪恶并虚假争战过的人。“大苦难”是指来自邪恶和虚假的侵扰,以及与它们的属灵争战,也就是试探(参看33,95,100,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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