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366

366.“站在宝座和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听从主并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行祂所吩咐的事,好比一个人侍立在国王面前。在圣言中,别处的“站(或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这一点,如: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利米书35:19)
这是两个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橄榄树之子。(撒迦利亚书4:14)
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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