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308

308.“又有一把大

308.“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表邪恶的虚假摧毁真理。“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对抗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参看52节);此处“大剑”表示摧毁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它们之所以被称为邪恶的虚假,是因为还存在并非邪恶之虚假的虚假,这后者不会摧毁真理,而前者却能。这就是“大剑”的含义,这一点从经上很快说到看见“黑马”明显看出来。“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丧失对圣言的理解,能摧毁真理的,只有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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