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23

23.“阿们”表示来

23.“阿们”表示来自真理,因而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确认。“阿们”表示真理;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常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或我对你们说,阿们”(如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13, 18; 25:12; 28:20; 约翰福音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7; 13:16, 20, 21; 21:18, 25);还有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

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启示录3:14)

这是主。主亲自教导说,祂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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