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223.“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表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那些将属于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凡理解的人,都应当遵守(87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