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196.“我的新名”表唯独敬拜主,以及前教会所没有的新事物。“主的名”表借以敬拜主的全部(参看81节),故此处“主的新名”表唯独敬拜主,以及前教会所没有的新事物。在新教会,唯独主受敬拜。这一点从启示录(21:9, 10)明显可知,在那里,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这个教会有新的事物,这从启示录(21:5)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因此,这就是“要写在他上面的我的新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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