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169

169.“我也必不从

169.“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 表他要得救。前面已经阐述了“名”的含义,下文将阐述“生命册”的含义。谁都能清楚看出,“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表示他要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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