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162.“又要遵守,并要悔改”表他们应留心这些事,使其已死的敬拜获得生命。显然,“遵守”就是留心“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所表示的那些事;由此可知,“悔改”就是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使死的敬拜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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