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130

130.“又知道你末

130.“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表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仁爱的那些事物的增多。“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表他们的仁与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行为所出自的内在事物(73, 76, 94节)。当仁处于首位,信处于其次时,这些事物就会增多。因为仁是行善的属灵情感,认识真理的属灵情感就出自仁。事实上,良善爱慕真理,如同食物吸水,因为它渴望得到滋养,也是被真理所滋养。正因如此,处于纯正仁爱的人所享有的真理必与日俱增。这就是“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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