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13

13.“就是来自那昔

1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来自主,主是永恒和无限,是耶和华。这是指主,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约翰听到人子的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3)

然后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

还有接下来的经文(启示录1:8;22:12),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48:12)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就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

“耶和华”所指相同,因为耶和华之名表今在。那今在者,或为存在本身者,就是昔在和以后永在者,因为过去、未来在祂里面皆为当下。正因如此,祂没有时间,是永恒的,没有空间,是无限的。教会因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也承认这一点,其中有这些话: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然而,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这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已有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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