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115

115.“同样,连你

115.“同样,连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尼哥拉派教义的人”表他们当中有些人所行的是为了邀功。“尼哥拉派的行为”是指邀功的行为(参看86节)。“别迦摩教会”是指那些将教会的一切放在善行,丝毫不放在教义真理上的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些人所行的,既有虚伪的行为,也有邀功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故经上说“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还说“连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尼哥拉派教义的人”;敬拜的行为要么是良善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虚伪的。此处论述后两种行为,之后下文则论述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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