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L54.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就是永恒之主,通过众先知说话;凡提到圣灵的地方,它都是指主自己;由此可推知: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这神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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