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L23.前面已经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神的儿子”,现在要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人子”。凡论述主的受难,审判,祂的降临,以及总体上的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的地方,主都被称为“人子”。原因在于,“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祂作为圣言受苦难,审判,来到世上,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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