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2

SS52.由此明显可

SS52.由此明显可知,那些阅读圣言却没有教义,或没有从圣言为自己获取教义的人,在每个真理上都完全陷入黑暗。他们的心智游移不定,并倾向于错误,易受异端邪说摆布。事实上,如果这些异端邪说获得了一点人气或权威,而他们自己的名声不会因此陷入危险,那么他们就会接受异端邪说。因为圣言对他们来说,就像没有灯的灯台;他们在自己的幽暗中似乎看到了许多东西,而实际上几乎什么也没看见,因为唯独教义是一盏灯。我看见这些人接受天使的检查,发现他们能利用圣言来随心所欲地证实一切,还发现他们所证实的,都是迎合他们自己的爱和站在他们一边的人之爱的东西。我也看见他们被剥去衣服,这标志着他们缺乏真理。因为在灵界,衣服就是真理。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