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894

894.“守神诫命的

894.“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说“他们要谨守并遵行神的诫命和训词”;“行神的训词”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是一个意思。因为一个人从内在,或从心里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会去行;爱神就是爱祂的训词,因为它们属于神,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它们就是神。由此可见,唯信的追随者们对什么是爱知道得何等之少。他们承认或断言,信从爱中存活,没有爱的信是死的;然而,他们不知道爱与行为是一。他们声称,爱在信里面;却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信里面没有爱;信里面的爱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属世之爱不是对主和邻舍的爱,而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彻底毁灭信,甚至歪曲必须构成纯正信仰、在圣言里面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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