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884

884.“大声说”表

884.“大声说”表示诚挚或强烈的劝诫和宣告。这从“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是指劝诫(参看AE 873节)。它表示诚挚或强烈地劝诫不要持守这个异端,同时表示毁灭的宣告,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若有人拜兽,他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他要被火与硫磺折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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