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883.启14:9.“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表示来自主的进一步的显现。这从前面关于那两位天使所说的(AE 869, 878节)清楚看出来,他们是指来自主的显现,涉及主的降临,以及在最后审判之日,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但在此涉及“龙和他的兽”所指的那些人,他们就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将信和善行分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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