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841

841.“或兽名,或

841.“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表示要么在生活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要么在信仰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这从“名”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品质;“数目”是指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因此,“名的数目”表示由爱之良善及其生活的品质产生的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但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经上说:“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在圣言中,“名”表示人在良善或爱,因而在生活方面的品质(可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5b—696a, 815c节);“名”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这个品质(也可参看AE 429—430, 574节);因此,它表示信之真理的品质;“数算或计算”表示知道一个事物的品质,并照之安排和处理(AE 453节)。“数目”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品质,因而信的品质,是因为数目涉及众多;在圣言中,“众多”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因此,“名的数目”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品质,也就是来自爱的信的品质;不过,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它论及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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