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788.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789节);“又拜那兽”表示对推理的承认,表面上看,通过这些推理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790节);“说,谁能比这兽”表示坦白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791节);“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7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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