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767

767.启12:17

767.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这从“怒”的含义清楚可知,“怒”当论及龙时,是指仇恨(对此,参看AE 754, 758节),因此“发怒”表示仇恨;这是因感觉教会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一种极度仇恨,这一点作为结果从前后文可推知;从前文可推知,即“地开口帮助妇人,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这表示也有龙在里面的教会提供了帮助,不接受他们对唯信的狡猾推理;从下文可推知,即“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这表示由这种仇恨产生的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此,“龙的怒”在此表示这种因感觉它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仇恨;因为如前所述,“妇人逃到旷野,到神预备的地方去”表示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还在少数人中间,在此期间,规定了它可以在许多人中间,并成长直到完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