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421

421.启7:2,

启示录7:2

421.启7:2, 3.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永生神的印;他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

“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从主出来的神性之爱(422节);“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423节);“他大声喊着”表示神性命令(424节);“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表示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425节)。

“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426节);“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4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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