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360

360.启6:3–4

360.启6:3–4.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随后状态的显现(361节);“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62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63节)。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364节);“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表示因此,不被理解的圣言,由此在教会中产生纷争(365节);“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366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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