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317

317.“七眼”表示

317.“七眼”表示拥有全知。这从“七眼”的含义清楚可知,“七眼”论及主时,是指全知;因为“眼睛”论及人时,表示理解力,所以论及主时,表示全知。“眼睛”论及人时表示理解力,论及主时表示圣治,也表示神性的智慧和聪明,也就是全知(参看AE 152节)。之所以提到“七眼”,是因为“七”表示一切事物,论及神圣之物,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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