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143.启2:16.“所以你当悔改”表示与它们分离。这从“悔改”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当论及“巴兰教义”和“尼哥拉派教义”所表示的事物时,是指与它们分离。悔改不是指别的;因为没有人能悔改,除非他实实在在与他悔改的东西分离;只有当他避开并厌恶这些东西时,才会与它们分离。这就是悔改或忏悔(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9–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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