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释启示录 #1105

1105.启18:4

1105.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

“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1106节);“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1107节);“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1108节);“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并由此陷入邪恶之虚假,从而陷入毁灭(1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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