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93

93.“死过又活着的

93.“死过又活着的”表示祂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然而在这人身方面,也唯独祂是生命,永生唯独来自祂。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可参看前文(AR 58-60节),那里解释了它们。之所说这些和刚才的话,是因为由该教会来描述的那些人的主要错误是,他们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而不靠近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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