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887.启21:6.“祂又对我说,成了”表示这是神性真理。“祂对我说”之所以表示这是神性真理,是因为主第三次说“祂对我说”,还因为祂用现在时说“成了”;主第三次所说的,就是那应当相信的,因为这是神性真理,祂用现在时所说的也是如此;“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AR 505节);同样,当即将做某事时,祂就说“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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