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873

873.“这是第二次

873.“这是第二次的死”表示这些人遭受诅咒本身,或说这是他们最后的诅咒。“第二次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可参看AR 853节)。说这话是因为那些内心邪恶,本身是魔鬼和撒但,看起来却像教会之人的人,比其余的人更受诅咒,或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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