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871

871.“他们各人都

871.“他们各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表示他们都照着他们在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受审判,如从前面的解释(AR 868节)所明显看到的,那里有同样的话。对此,我补充这一点: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灵魂的品质受审判;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生命,因为灵魂是他的意愿之爱,而每个人的意愿之爱完全取决于他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则教导这种接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