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73.“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表写给并涉及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之人。前面已说明(66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只是照着接受程度而各异;这些多样性好比全身合而为一的各种肢体和器官,还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正因如此,下文以“七个教会”来描述整个新教会及其多样性。至于“以弗所教会”表示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之人,这一点从写给该教会的那些事的灵义清楚可知。之所以写给该教会的“天使”,是因为一位天使就表示一个对应于这类人所组成的教会的天使社群(如65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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