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73

73.启2:1.“你

73.启2: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表示写给并涉及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前面说明(AR 66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但照着接受程度而各不相同;这些多样性好比构成一体的全身各种肢体和器官,或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这就是为何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经上用“七个教会”来描述整个新教会及其多样性。“以弗所教会”是指教会中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当在灵义上来理解时,写给该教会的内容清楚看出来。这是写给该教会的“天使”的,因为一位天使是指一个对应于由这些人组成的教会的天使社群,如前所述(AR 6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