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724

724.“有七头十角

724.“有七头十角”表示源于圣言的聪明,起初是神圣的,后来没有了或被废弃,最后是疯狂,以及不断源于圣言的大能。当论及主和圣言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可参看AR 538, 576节)。“七”不是表示七,而是表示一切或所有,用于神圣事物(AR 10, 390节)。“角”表示能力(AR 270节),“十角”表示大能(AR 539节);“七头”表示聪明,起初是神圣的,后来没有了或被废弃,最后是疯狂,这一点从启17:9-10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天使提到“七头”的含义,如下面所看到的。由此明显可知,“那兽有七头十角”表示源于圣言的聪明,起初是神圣的,后来没有了或被废弃,最后是疯狂,以及不断源于圣言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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