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诠 释
69.本章和下一章论述了七个教会,通过这七个教会描述了基督教会中所有拥有宗教,能形成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新教会是由那些唯独靠近主,同时悔改恶行的人形成的。而其余的人,就是那些因确认否认主人身的神性而不唯独靠近主,也不悔改恶行的人,的确在教会中,但却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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