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660

660.“又看见那些

660.“又看见那些胜了兽、兽像、兽印和名字数目的人”表那些已经弃绝唯信及其教义,因而不承认并吸收它的虚假,也没有歪曲圣言的人。“兽”表示在平信徒当中的那龙之信(如13:1-10所论述的)。因为还给那兽作了个“像”(启13:14);“兽像”表示教义(602,634,637节)。“印”表示对该教义的承认(605,606, 634,637,679节)。“(兽的)名字数目”表示对圣言的歪曲(610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那些已经弃绝唯信及其教义,因而不承认并吸收它的虚假,也没有歪曲圣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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