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448

448.“他们的数目

448.“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它们的性质被察觉,正如接下来所描述的。“听见”表示察觉;“数目”表示事物的性质和状态(10,348,364节)。其状态的性质正如接下来所描述的,因为接下来的经文就描述了该性质;故经上说“因此我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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