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听从主并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行祂所吩咐的事,好比一个人侍立在国王面前。在圣言中,别处的“站(或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这一点,如: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利米书35:19)这是两个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橄榄树之子。(撒迦利亚书4:14)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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