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365

365.“是从各民族

365.“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表基督教界所有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和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各民族、各支派”表示那些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之人,他们属于最底层的天堂(36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920,921节);“支派”表示宗教信仰(349节);“人民”和“方言(或舌头)”表示那些处于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方言(或舌头)”表示教义(282节)。所以,就属灵意义而言,“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合在一起就表示所有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和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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