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362

362.列举以色列支

362.列举以色列支派时,经上既未提及但,也未提及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地方,因而不能表示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只有属灵和属天之物;于是,玛拿西代替了但,而约瑟则代替了“以法莲”(参看3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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