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327.“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由于最后审判延迟,那些向圣言和主的神性施暴的人没有被移除。“主啊,你不审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最后的审判为何延迟呢?“不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表示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而向他们施暴的人为何不照公义受宣判呢?“血”表示向他们所施的暴力(379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灵人界的恶者,他们受到保护,以免被这些恶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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