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揭秘启示录 #324

324.启6:9.“

324.启6:9.“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表主审查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日将要得救,与此同时得以保留之人的生活状态。从下文明显可知,此处论述这些事。不过,要知道,这些以及类似的事在整个第20章及以后得到充分论述。对此的解释可参看相关章节(840-874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是谁,为何得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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