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271.“七眼”表主的全知和神性智慧。当论及主时,“眼”表示主的神性智慧(参看48, 125节),因而也表示全知;“七”表全部,并论及神圣之物(10节);因此,“羔羊的七眼”表示主的神性智慧,也就是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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