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258.“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表由主从内流入天使和世人思维的神性真理,以及审查。在灵义上,宣传的“天使”表示主,因为天使宣传和教导,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但仍貌似凭他自己。经上之所以说“大力的天使”,是因为他具有能力,凭能力所宣传的,会从内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带有能力或活力的神性真理,还表示审查,因为如下文所述,天使问:“有谁配展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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