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最后的审判 #49

49.在圣言中,四个

49.在圣言中,四个方位被称为“四风”,聚集被称为“从四风招聚而来”,如马太福音中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所说的: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别处:

万族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2)

这表示那时主要将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分开;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右”表示良善,“左”表示真理,“绵羊”和“山羊”所表相同。审判只临到这些人身上;未处于真理的恶人早就在地狱中了;因为所有从心里否认神性的存在,弃绝对教会真理的一切信仰之人死后,因而在审判之前就被扔进地狱。过去的“先前的天”由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构成,“新天”由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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