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L23.前面已经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神的儿子”,现在要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人子”。凡论述主的受难,审判,祂的降临,以及总体上的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的地方,主都被称为“人子”。原因在于,“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祂作为圣言受苦难,审判,来到世上,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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