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698.洗礼一章已部分解释了这一点,该章阐明了,若不了解圣言灵义,不可能知道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会涉及和影响什么(见n.667-669)。现在我说“没有属世物与属灵物对应的知识”,其实是一个意思,因为在天堂,圣言的属世义会通过对应被改变为灵义;因此,这两层意义是相互对应的;所以,凡了解对应的人,都能理解灵义。但何为对应及其性质,可见于圣经一章全文,以及对十诫(从第一诫到最后一诫)的解读,详见于《破解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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