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488.这种残忍的非人信仰,即:神预定人下地狱,可以比作某些野蛮种族中残忍父亲,将自己吃奶的孩子和婴儿扔到街上;或一些没有人性的敌人,把他们所杀死的人扔到森林里,让野兽吞食。它也可以比作残忍的暴君,将他所征服或控制的人分组,将其中几组交给刽子手,将几组扔进深海,将几组投入火中。它还可以比作一些凶猛、狂暴的野兽,吞吃自己的幼崽;它又可以比作突然攻击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像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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